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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个税所得税免征条件包括: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条件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十种情形。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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