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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能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是,因要求终止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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