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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第一步 核准名称;第二步 提交材料;第三步 领取执照;第四步 刻章等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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