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执行异议中如果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法院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