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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符合下列标准走私淫秽物品罪才立案:行为人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50盘(张)以上淫秽录像带、影碟,或1百盘(张)以上淫秽录音带、音碟,或1百副(册)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或5百张以上淫秽照片、图片等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或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数量标准的50%以上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五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图片五百张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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