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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可以。
法律依据: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
第十三条 全损保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但全损保额不得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
第十四条 分损保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按以下方式之一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确定;
(二)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但分损保额不得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
保险期间及保险费
第十五条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按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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