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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请其他企业员工为本公司培训不一定属于侵权。法律规定,聘请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那位授课的员工在培训中所讲的内容并不涉及商业秘密,且并未对他所在的公司造成损失,则不构成侵权。因此请其他企业员工为本公司培训不一定属于侵权。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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