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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实质审查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能不正当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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