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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公司欠债不还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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