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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年度根据个体工商户提交的年度报告,对与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及时报送年度报告的,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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