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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成立分公司要满足以下要求:
1、有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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