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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有如下利:利避免并购前风险、有效节约资金、提高并购效率等。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有如下弊:监管力度大、流动性过强、内幕交易风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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