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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仓单的作用具体包括有下列几种:仓单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仓单是保管人向存货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仓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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