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怎样确定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中,需要提醒的是,电子合同涉及电子签名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签字画押的合同有法律效果吗

问题解答:只要合同内容合法,订立过程合法,那么签字画押的协议书就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

店铺到期房东不租了转让费怎么办?

问题解答:给了转让费后房东不租的,如果是房东违约的,由房东承租责任,如果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次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相关费用,并承担责任。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

中标后弃标有什么影响

问题解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中标后不可以随便放弃中标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中标人不可以弃标...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