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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同意要变更的内容,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协商一致后,应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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