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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房产是公婆名下的,如果房款是夫妻双方支付的,那房子是属于公婆的,但是出资款可以主张债权要回来。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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