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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丈夫婚前隐瞒病史而结婚,该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范围指的是双方是重婚的;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而结婚的;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的。所以妻子不可以以丈夫婚前隐瞒病史与自己结婚为由,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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