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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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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2018年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6.88%;

  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6.4%;

  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8.5元,增加1.5元,增长8.82%;

  二类地区16.5元,增加1元,增长6.45%;

  三类地区14.5元,增加1元,增长7.41%。

  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无锡市区等,这意味着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升至2020元。

  但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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