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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董事与他人开展与公司同类业务是违反了规定的。除非经过了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届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连选连任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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