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合同成立的必备内容有:标的物的基本信息;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标的物的价款;交付使用标的物的条件和日期;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承诺;标的物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