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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民工在施工中误伤工友,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民工不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一般不需要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等赔偿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民工如果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需要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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