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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主要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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