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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贪污罪的形式包括:
1、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
2、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
3、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4、内外勾结,迂回贪污;
5、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5、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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