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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拟制血亲指的是: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者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我国现行法定的拟制血亲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和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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