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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两个以上的人同时注册同一类型或同一商品的商标,先申请而且公告申请在先的,那么先申请的商标在先。如果是同一天申请的,那么先使用的商标在先。对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在申请复审。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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