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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对于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属于著作权人和受让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还包括转让方式、转让范围、转让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第十九条
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第二十条
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十一条
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
第二十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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