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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办理注册商标续展的途径有:
1、商标注册人自行办理,即当事人亲自前往商标局提交相应材料,缴纳相应费用,办理商标续展;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即当事人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续展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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