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有如下类型:
1、普通许可,即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
2、排他许可,即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
3、独占许可,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