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包括:
1、通用数表、历法、单纯事实消息、法律、法规;
2、未完成创作的作品;
3、作者为外国人或组织,且该作品不属于在中国首次出版、作者所在国与中国订有相关协议或同为相关组织成员等范围之一;
3、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其他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