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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增加专利权人首先应该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次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最后由专利局进行审查相关证明申请人有实施发明创造专利。
法律依据:
《专利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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