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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商标注册原则是: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使用在先原则以及商标分开注册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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