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之间存在近似关系,只有在商品与服务之间存在关联,并且这种相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该服务的来源与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