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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对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查封、扣押。但是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被查封、扣押;以及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被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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