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记录具有法律效力的录音的。与警察谈话的录音若想作为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使用,不仅要证实该视听资料是经合法手段取得,还必须证实该视听资料没有经过加工,否则法院对视听资料很难直接采信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