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就此事由再次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