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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是指风险评估者、风险管理者、消费者、产业界、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在风险分析全过程中,对风险、风险相关因素等的信息和看法,包括对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管理决策进行的互动式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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