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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见稿永远不会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见稿并不是正式公布的法律文本,所以永远不会实施,实施的法律应当是经过法定程序审议签署公布的正式文本而不是所谓的意见稿。
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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