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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业主不可以随意占用公共楼道。公共楼道属于业主共用部位,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有关规定,业主不违反规定占用公共楼道,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要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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