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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事故的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机动车都有责任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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