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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公司成立的其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的偿还义务人是公司,若是设立人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债权人也可以依据合同的相对性,请求设立人承担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财产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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