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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当事人在一起干活时误伤工友,如果属于工伤,一般没有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其主观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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