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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返还拾得的他人财物无权要求报酬,但是遗失者发布悬赏公告的除外。
1、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是一种法定义务。否则就构成违法侵占,失主或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其返还。
2、拾得物被领取或送交公安机关前,拾得人应妥善保管拾得物。
3、失主或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或相关部门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4、失主或权利人发布了悬赏广告,应按约定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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