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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损害赔偿的特点: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
3、损害赔偿以赔偿受损方因对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
4、损害赔偿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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