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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构成医用产品缺陷损害责任,如果明确是因为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的医疗损害,那么需要根据医疗过错的损害分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准确的调查之后,再对患者进行具体的赔偿。但是,如果患者的疾病在医治的过程中自然的恶化,那么医疗主体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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