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公证机构不予办理的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民事诉讼的最晚起诉时间是多少

问题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中所规定的最晚起诉时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后。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对工伤认定不服要求行政复议可以吗

问题解答: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的,是可以要求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问题解答: 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包括:不滥用诉讼权利的义务;按时参加诉讼活动的义务;提交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文件的义务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