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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短期诉讼时效是指“普通诉讼时效”的对称。又称“特别诉讼时效”。由民法特别规定的,仅适用于一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的特点在于:它由民事特别法或民法典的特别规范专门规定,例如我国《保险合同条例》、《食品卫生法》和《专利法》所规定的诉讼时效即属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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