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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录音证据在我国法定证据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该证据的采纳有着严格的限制。
如果在诉讼中一方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提供录音文件的原始载体,比如手机、录音笔、电脑等,以证明录音的合法来源;
(2)录音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前后连贯,没有被删减或者篡改;
(3)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除了录音证据,还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比如证人证言、转账凭证等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增加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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