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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身份证和户口,在人存活期间是不能注销的。只有当事人死亡的情况,才可以注销,并且就算身份证注销了,还是有备案的。死亡注销所需材料: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
(2)如死于家中且又是可以不火化的,需备街道或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户口簿;
(3)死于外地的,需备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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