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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60岁以上的人不隶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年满60岁的人应当退休,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具有劳动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60岁以上的人打工,按劳动关系处置。工作中发生意外收到伤害的,按人身伤害赔偿,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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