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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有四种认定情形:
第一种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第二种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三种情形,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四种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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